物价局农民建房调研报告在对**、**两地农民申请新建、翻建自用住房审批过程中的收费情况检查中,检查组主要调查了两市的城建和国土部门及下属单位及**市龙山镇、**市胜山镇政府及乔一村、胜东村的有关情况
两市的城建、国土等部门在农民建房过程中,都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
**市政府还向建房户免除了法规规定可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集镇配套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
农民建房过程中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也本着自愿原则,由建房农户自己选择
两市都免除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住宅定线放样测绘收费,农民建房负担明显减轻
一、农民建房审批环节和费用收取情况农民建房用地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属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必须实行拆旧建新,拆旧后宅基地交还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建房分为新建、扩建、翻建
翻建因不涉及土地指标,审批程序相对简单
以**市为例:农村村民宅基地限额为(指房屋垂直投影占地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庭院):使用耕地的面积标准小户(1-3人)最高不超过86平方米,大户(4人以上)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
使用其他土地的每户可增加15平方米
农民申请宅基地的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根据宅基地实际情况和宅基地来源,初步确定建住宅,并予以张榜公示,公示后10天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如实填写《私人建住宅和用地申请审批表》,并上报镇、街道土管所
镇、街道土管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指标、建住宅条件等相关规定对《私人建住宅和用地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村镇建设办公室,双方一起现场踏勘后核定建房面积、方式、位置,核发《私人建房用地规划许可证》,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上报市第1页共4页土地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