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收费整治活动意见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实施的补充通知》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现状,在全市范围开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群众生活、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办法》顺利实施
重点查处违反明码标价制度、不按规定执行《办法》等乱收费行为,化解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成立市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物价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物价局各位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担任
成员由各区物价局主要负责人、开发区经贸局分管负责人、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总体统筹和组织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组、检查督查组及七个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房地产价格处,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整体方案、拟发相关文件、相关政策执行问题解答、政策培训等综合协调、组织工作
宣传工作组由综合法规处组成,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宣传策划和联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等工作
检查督查组由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投诉受理中心组成,重点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
七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四个区物价局、开发区经贸局组成,根据市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布署、要求,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推进、实施《办法》排查工作及规范物业服第1页共5页务收费行为相关工作
市局领导明确专人包联,相关业务处室确定专人配合,督促、检查、协调包联区(开发区)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第一工作小组由蜀山区物价局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