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廉政责任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地址: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单位(乙方):为加强物资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项目中购、供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物资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物资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物资采购的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1页共3页(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物资采购合同有关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物资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物资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