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提交材料博士后进站申请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办法1、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按年度下达向各流动站单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国家资助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两年6万元人民币)和国家重点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两年16万元人民币),此种招收模式为国家资助招收和重点资助招收
2、各设站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研究工作需要和经费来源(国家资助、各类基金资助、社会赞助、研究项目经费以及单位自筹)等情况,在批准的范围内设置博士后岗位,并确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具体条件,面向社会予以公布,此种招收模式为自筹经费招收
3、符合设立流动站、工作站条件的未设站单位(以下称非设站单位)可以招收留学博士(系指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此种招收模式为留学非设站招收
二、申请与审批1、申请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2、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
3、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申请人首先向有意向的设站单位提出申请
并根据各设站单位的具体招收要求提供审核材料
5、如申请的进站单位为工作站单位,应区分其是否具有独立招收资格
如不具备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格,申请人还应同时向流动站单位提出联合招收的请求
6、所申的请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第1页共3页(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三、办理进站手续需要的材料1、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博士后申请表》;《专家推荐信》;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设站单位需要的其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