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赛罗自然法思想2
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关系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根据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达的对正义和非正义区别,人类法律受自然法指导,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10]法律是自然法的具体体现,法的根源是自然法
法不是以人们的意见和意志为基础,而是以自然为基础的
法律之所以成为法律,具有法律效力,是因为它具有道德性,是因为它与自然法相符合
西塞罗在论述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关系时,主张“恶法非法”
凡是不符合自然法的,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违背了对人民的承诺的,制定的法令不是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来考虑的,都不能称为法律,也就不具有法律的效力
从这种意义上讲,自然法是判断人民的决议、统治者的命令是否能够成为法律的标准
如果一个国家的立法者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害,而且还是不公正的,那就是说不存在法律,这个国家就没有意义
在他看来,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福祉、国家的繁荣昌盛和人们的安宁而幸福的生活
如果说法律可以区分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那么,要想区分好的和不好的法律,只能以自然为标准
我们遵循自然法,不仅是能够区分合法与非法,而且能够区分高尚和丑恶
三、自然法的特征第一,自然法是最早的法
“自然”、神明都是自然法的来源,它的内容是理性,人和神共有的特性是理性,而神是万事万物(包括人在内)的创造者,因此,自然法是最早的法
这是理所当然的,它“适用于所有时代,产生于任何成文法之前,或者更确切地说,产生于任何国家形成之前”
也就从根本上说明了,自然法的产生早于成文法,而从产生时间来说,它却比成文法具有更为悠久的历史
第二,自然法是至高无上的、正确的法,在这一点上与神法是一样
自然法与一切人定法相比具有最高性,它统率全人类
由于自然法即神明的理性,它是最高的理性,是神明之法,因而谁不服从它将会受到严历的惩罚
而人定法则是神明赋予人类的,神明创造了人,并让人有了理性众所周知,人类有好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