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学法守法参考发言稿--《学法、守法,从恪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尊敬的教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标题是《学法、守法,从恪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二字已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内容之一
加强对青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慢慢地妨碍到了我们,我们想变坏真是太容易了
比方网吧,你们可明白有多少人因而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啊
年龄特点决定了这个时期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认识的淡薄而导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以下的不良行为,就已经在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别人;(四)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成心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峻违犯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等
在学校里,有的同学为小事打架,已经是违纪;而将同学打伤就能够算是违法行为,假如伤者的家长起诉打人者,警方完全能够立案调查
有的同学不经别人同意擅拿别人东西,也是违纪行为;而假如抢夺别人东西,就直截了当上升到敲诈讹诈的违法行为
小小年纪,就有了这些劣迹
殊不知,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是从14周岁就开场算起,比方关于敲诈讹诈:数额较大或者屡次敲诈讹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宏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宏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在场的各位同学,绝大多数都已到达了触犯法律的年龄
在校园里,教师们和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