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发挥资金实际使用效益,根据**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关于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扶〔20XX〕17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抚组办字〔20XX〕4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村级扶贫专项资金,是指市、县两级按照每村30%的贫困户,每户3000元的标准安排的到村扶贫专项资金
一、专项资金使用对象村级专项扶贫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的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和因病、因学致贫贫困户的救助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
二、专项扶贫资金申请贫困户根据自身情况,向村“两委”申请资金扶持和救助,村“两委”对申报情况进行资金分配预算,同时建立产业扶持项目和扶贫救助贫困户名单数据库
专项资金申请和拨付时间自20XX年3月开始至9月前拨付完毕
三、专项资金补贴标准贫困户申请发展产业扶持的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个体加工业等,补贴条件及标准参照《**县20XX年特色种养业奖补意见》执行,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000元/项
因学致贫贫困户申请救助标准参照**县教育扶助项目和“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补贴标准执行,每户每年不超过2次,原则上每次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4000元
因病致贫贫困户申请救助标准参照**县健康脱贫工程中的相关医疗救助政策标准执行,每户每年不超过2次,原则上每次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村级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乡审核批准后,由财政所按照相关资金审批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支付方式采用打卡发放到户,确保资金精准到户第1页共2页到人
五、资金监管村级扶贫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村级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平调、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