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党风廉政建设若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
不得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其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严禁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的出现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干部职工疾苦,处理好关系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九、每个党员干部要尽职尽责,率先垂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制度一、凡本镇内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对重大事项均实行报告制度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要向镇纪第1页共8页委报告
其他干部重大事项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
三、重大事项包括婚丧嫁娶、住房装修、迁新居以及其它敏感而又易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有关事项
四、除突发事项或不多预见的事项发生之后要及时报告外,其他事项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应提前向镇纪委或镇党委报告
五、对参加揭牌、典礼等相关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礼品,均应到镇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