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使者实施方案篇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廉洁广州、廉洁荔湾建设,增进共识,凝聚人心,共同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氛围,区纪委、团区委联合在全区开展廉洁使者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关于建设廉洁荔湾的意见》和十一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探索公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新途径和新载体,分类别、分领域、分层级打造重点覆盖机关、学校、社区(经济联社)、家庭、企业和医院的廉洁使者队伍,开展廉洁荔湾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公众参与廉洁广州、廉洁荔湾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廉洁荔湾建设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融入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廉洁荔湾的良好格局
二、队伍组建(一)组建原则
把握广州建设志愿之城的重大契机,统筹兼顾组织动员和社会发动,增强公众参与廉洁广州、廉洁荔湾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扩大廉洁荔湾建设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
在开展廉洁使者行动的过程中,把握不同系统、不同领域的特点,组建有系统特色的廉洁使者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着眼于形成尊廉崇廉的文化认同,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着力在骨干培养、队伍凝聚和品牌项目上创新突破,创造鲜明特色和鲜活经验
(二)招募条件和程序
按照自愿参加原则,分别组建机关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学校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社区(经济联社)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家庭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企业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医院廉洁使者志愿服务队等6支队伍
各志愿服务队以小队为基本单位开展招募工作,条件及程序如下:1
政治思想端正,道德品行良好;2
年龄1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3
关心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勤奋敬业,态度认真,能力较强,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4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5
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法纪审查、第1页共14页涉嫌犯罪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