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规范。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3、报告病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涂阳、仅培养、菌阴、未痰检)、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人感染h7n9禽流感。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其他传染病。水痘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上报院主管领导,同时于2小时内以第1页共8页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以及时删除。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10、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的工作流程见下图。本工作流程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篇: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5]8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使中小学校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一、相关职责1、负责对等突发公共卫生事学校传染病疫情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第2页共8页2.协助班主任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3.及时了解本学校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二)卫生方面1、根据本工作规范,负责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每日零报告工作。2、配合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3、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知识;4、负责及时向学校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三)疾病预防控制1、负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