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执法调研报告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肩负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规,履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新形势下怎样规范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廉洁执法,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公正、公开、有序进行,笔者谈一谈浅浮的看法
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解读明确了什么是社区矫正,即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这一表述明确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是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事刑罚执行活动
因此,不仅要依靠高素质的司法行政执法队伍作为组织保障,同时还必须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培养一支具备必要的教育背景、良好地专业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的矫正专职工作者作为司法行政执法的辅助力量,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的职责规定,在基层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中,矫正专职工作者正在社区矫正机构组织指导下,为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不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疏导、生活帮扶等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
二、我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基本情况20XX区目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26人,其中23人在全区12个司法所从事矫正执法辅助工作,矫正社工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比例达到1:15
年龄结构为:25岁以下1人,25-30岁20人,31-35岁5人,35岁以上1人;学历结构为:大专12人,本科14人;专业结构为:法律专业5人,社会专业2人,其他专业18人
男性13人,女性13人
其中在社区矫正岗位工作达四年以上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