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出台:5月1日起实施最高偿付额50万元李海霞2015年04月01日11:41来源:人民网-银行频道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到QQ空间分享推荐字号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李海霞)3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定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依条例内容,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足额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
《条例》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本条例所称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金融改革的重要一步存款保险制度一向被视为金融改革重要一步,不仅促使金融机构之间公平竞争,也是利率市场化的基础和前提
不但是一枚投向金融改革池子里的石子,更是撬动多项金融改革的战略支点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改革的必然选择
早在1993年,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在《国务院关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