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修订稿)绩效工资、业务和年度考核、评优、晋级等考核办法总则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教育系统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向教学一线倾斜
四、绩效工资结构1、班主任津贴部分
按班主任人均每月150元标准执行,先从总额中剥离
月份超过半月按一月计算,不足半月不计算按半月计算
依据教导处对班级成绩管理积分和政教处班级管理积分进行分配
2、教育教学绩效工资
教学人员依据教育教学考核积分进行分配,工勤人员部分整体绩效工资是教学人员的85%
3、晚自习、晚值班补贴
依据学校晚自习、晚值班相关制度分配
4、教育教学特殊奖励
第一章绩效考核积分办法第一部分:班主任考核部分由政教处依据班级成绩、班级管理量化积分制定和执行具体方案第二部分:教学人员考核部分一、考核时限及依据:考核时限以学期为单位
以常规教学管理记录及教育教学评估记录等为依据
二、考核内容:(1200分)1、职业道德和工作表现(100分)
2、教学常规(100分)
3、工作目标及完成效果(标准分为800分,本项不限最高分)
4、上班、上课考勤(100分,本项不限最高分和最低分)
5、晚自习、晚值班考勤(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