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居在新农村建设的演变摘要
从我国国情来看,为了顺应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概念被提出,从人类发展历史来看,人类社会的现代化对历史文化有着不可逆的推进作用,传统少数民族民居作为历史存在的一部分,在现代化的社会中或被保护、修缮,或被改造、拆迁,相应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中,这一情况淋漓尽致的得以表现,受地方政府决策者的影响,传统民居的去留,有着不同形式的解决方案,是老锅新煮,还是旧貌新颜,建筑文化该如何传承与发展,这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传统民居;可持续发展1少数民族民居及聚居区的历史演变原始社会,建筑由穴居、巢居开始发展,创造出能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和公共活动要求的木架建筑;奴隶社会,大量奴隶劳动力和青铜工具的使用,初步形成了以夯土墙和木构架为建筑主体的建筑形式;封建社会,是形成我国古典建筑的主要阶段,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中国古代建筑逐步形成了一种成熟的、独特的体系
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里,农业的出现形成了固定的居民点——聚落,随之商业手工业从农业中分化出来,使得聚落分化成以农业为主的乡村和商业手工业为主的城市
城市中的住宅随着社会的发展有较明显的形制变化,而乡村中的住宅则更多的在适宜技术上不断演进,由于中国古代农业社会发展的延续性,乡村建筑一直存有早期聚落的两大特征:①以适应地缘展开生活方式;②以家族的血缘关系为生存纽带
位于XX省东南部的黔东南州,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苗族侗族聚居区,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历有“九山半水半分田”、“多瘴气”、“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之说,反映了较为恶劣的气候及地理条件
众所周知,苗族是蚩尤部落的后人,蚩尤战败后被迫带领部分族人迁徙到古称蛮夷之地的贵州、湖南一带的山区,并在此繁衍生息,形成苗族聚落,除了生活、农作需要,避开战乱也是苗族先人选择居住地的考虑因素之一,所以传统的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