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坪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教人发﹝2009﹞47号)和安龙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印发《安龙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发放方案
一、指导思想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教育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考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本学年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全校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发放形式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考核造册,报镇教育辅导站审核后经镇财政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
五、发放办法(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与发放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勤占20%、工作量占40%、教育教学过程占20%、教育教学业绩占20%进行考核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1)考勤(20%)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1.法定假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龄者享受婚假3天,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婚期增加7天
②产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胎享受产假3个月;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