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会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及自治州《实施方案》,根据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扎实推进自治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建立廉政风险查找、防范、处置、监控机制,强化风险教育,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作风监督,着力防止和化解廉政风险,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到20XX年底,完成州直10个单位的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积累经验
二、试点单位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
各县(市、口岸)根据本地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一)主要内容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种防控措施,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第1页共4页调整修正、总结评估四个环节,探索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的方法措施
(二)方法步骤⒈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本单位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