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饮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酒店餐饮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承包标的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酒店的餐饮服务,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服务的酒店位于,承包经营场所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期限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X年,承包经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第三条承包费用1
承包费:在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酒店餐饮服务的年租金为人民币xxxxx万元整(xxx0,000元)
计租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次半年租金
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传、煤气费、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支付方式(1)承包经营的租金由乙方按照每半年一次,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甲方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每次缴纳乙方应提前30日将租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经营期间的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规定自行向有关单位、部门缴纳,需甲方统一缴纳的,乙方按照实际应缴费用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支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酒店的餐饮经营场所给乙方承包,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管理经营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甲方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甲方向乙方提供xxx平方米包房无偿使用
甲方负责酒店的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相关执照,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做任何改动
乙方负责对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