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方案(正常处理程序)一、注销程序序号内容一计划注销清算公司财务情况分析二注销工作内容1股东会清算决议2成立清算组3公司清算组备案4刊登注销公告5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6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7银行账户注销8海关手续注销9外汇手续注销10工商局受理、注销11注销公章印鉴12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理由:(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三)股东会决议解散;(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工作内容(一)股东会清算决议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成立清算组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1、清算组的组成1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局、劳动部门)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刊登注销公告(发行报纸)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只有在登报一定天数(45日)后才能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五)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1、登记债权债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