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应注意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企业融资应注意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摘要]由于我国金融业具有高度垄断性、资金融通业务约束较多较严等原因,导致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各地几乎都为此专门成了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简称“打非办”)
企业融资中最容易触犯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本文首先界定非法集资的概念
其次对典型的两类非法集资犯罪的概念、认定和处罚进行梳理,并分别列举案例
此外,鉴于创新型融资渠道成为新的非法集资高危区,对此也进行了关注
最后针对企业融资过程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出建议
企业融资按是否通过金融中介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其中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金融中介机构,由资金短缺单位直接从资金供应者处取得资金间接融资是指以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融资活动,例如从银行获得贷款
有调查显示,由于金融机构固有风险偏好认为贷款给国企更安全等原因,我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尤其小微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其所需资金近80%通过自我积累或民间融资获得
长期以来我国对金融市场实行严格管制,存贷款业务被银行尤其是各大国有银行垄断,民间借贷融资处于夹缝中艰难求生的状态,而且与非法集资往往只有一纸之隔,一不小心就会触碰非法集资红线,危及企业生存发展,不少企业家甚至锒铛入狱,前功尽弃甚至家破人亡,媒体上常有这种令人扼腕叹息的报道
据统计2005年至2010年6月我国非法集资类案件超过1万起,涉案金额超千亿,如今仍以每年约2000起、集资额200亿的规模迅速增加
2009年底28岁的浙江“女富豪”吴英曾因非法集资7
7亿被判死刑,虽然最终获得缓期二年执行,仍让人闻风丧胆
因此企业融资过程中务必要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而最大的也是最先要防范的就是非法集资风险,尤其易发多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一)非法集资的概念第1页/共11页企业融资应注意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根据《非法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