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10731002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借出约定款项,丙方根据甲方的担保申请,愿意为甲方借款提供但保
现甲、乙、丙三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保证责任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乙方借出的本金
第三条甲、乙、丙三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偿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乙方按照约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提供借款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借出的款项来源合法,否则,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四、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借款到期后乙方须以书面形式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丙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代为履行还款责任
第四条未经三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第五条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代甲方向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甲方行使追偿权,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行使上述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按期偿付本息导致丙方代为清偿的,丙方有权自代偿之日就代偿金额按日向甲方收取资金使用费
二、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3、4款的约定代清偿的,乙方除要求丙方履行保证责任外,有权自清偿期满之日起就未代偿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丙方收取资金使用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三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有关机构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可向鹤壁市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有关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
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