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根据市机关作风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机作办〔20XX〕2号)要求
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20XX年继续在市人社系统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
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为重点,坚持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为建设美丽和国际热带旅游精品城市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服务型机关”主要标准(一)工作纪律1
落实考勤登记制度
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领导干部模范带头落实上下班指纹签到、签退规定
考勤记录有专人负责,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串岗离岗、研究彩票、扎堆闲聊、玩手机,不得上网聊天、购物、炒股、听音乐、看电影、玩游戏等
实行亮牌办公
办公桌上有岗位牌(共产党员要标明党徽标识)
有法定制服的单位和窗口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执法人员上班和外出执勤必须着制服,佩带胸牌,持证上岗,接受监督
严格执行外出告知制度和工作无缺位制度
工作人员因事外出,有报告、有记录、有留言、有联系电话
窗口单位人员因事外出要安排专人代办其业务
忠于职守,廉洁从政
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得存在“吃、拿、卡、要、拖”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不得推诿扯皮、消极怠工;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第1页共5页券和商业预付卡等;禁止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严格依法行政
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