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行政权限和行政处罚权实施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继续确保本市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现就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人,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运作,进一步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或经查实本地区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储存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二、狠抓源头,确保质量(一)选好品种。公安消防部门要责成各市级烟花爆竹采购批发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本着“保护环境、缩减药量、提高安全性能”的原则,统一选用品名、外包装、规格尺寸、升空高度、开爆面半径等重要指标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各市级烟花爆竹采购批发单位要与供沪烟花爆竹厂家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继续推行烟花爆竹安全质量保证金制度和采购人员负责制。(二)强化防伪。20XX年春节期间,本市销售的烟花爆竹须全部加贴防伪标志,并在外包装箱上加贴电子防伪卷标。市烟花爆竹采购批发单位要根据订货品种和数量,严格控制、监督供沪烟花爆竹防伪标志和电子防伪卷标的发放,确保所贴防伪标志、卷标产品合法。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采用电子防伪技术。第1页共5页(三)规范经营。要充分发挥市日用杂品行业鞭炮烟花专业委员会的行业管理作用,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市、区县两级烟花爆竹采购批发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采购、批发业务,严禁私自进货。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实行优胜劣汰制度,凡不符合从业要求、不遵守行业管理规定、经营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坚决取消其烟花爆竹经营资格。三、从严管理,保障安全(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完善“统一采购进货、分级销售管理、实行安全评价、实施经营许可证”的模式。20XX年春节期间,本市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布点规划作适当调整,以方便市民就近购买。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专店经营、专库储存、专柜零售、专人售货,以及落实相应防火防爆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等要求,严格发证审核。发证对象以日杂、土产、百货、烟糖、果品行业的商店为主。每店应拥有10平方米以上的销售场所和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上、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专用库房,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配有2名以上持证上岗的销售人员。各烟花爆竹零售商店之间的距离原则上不小于50米。大型购物超市严禁设置室内烟花爆竹销售点,设置室外烟花爆竹销售点必须由具体承担销售业务的单位向市烟花爆竹采购批发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统一发证。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和零售商店必须投保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险。(二)严格限定禁放、控制区域和时间。除国务院《条例》和*市《条例》规定的禁放场所和区域外,20XX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禁放路段为:南京东路、南京西路、*中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乍浦路(以上均为全线)和*中路(*中路至*东路段)、黄河路(*西路至南京西路段)、长寿路(*路至江宁路段);禁放区域为:*国际机场地区、虹桥国际机场地区、人民广场地区、豫园商城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静安寺地区、铁路*站地区(东至大统路,南至天目西路,西至恒丰路,北至铁路线)、小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东至*南路*路,南至*路,西面、北面至*江)、化学工业第2页共5页区、外高桥保税区和延中绿地、太平桥绿地、虹桥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以及各区县确定的禁放区域;控制区域为:*国际机场周边(东至长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