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柳毛湾镇电管所开展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大力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决策部署精神,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交流交往、共同团结奋斗,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牢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
在我所开展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
现就开展好此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发挥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促进相互尊重、相互交流、相互帮助,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评选标准一是带头遵纪守法
能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带头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管理法规,在群众中有一定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是维护民族团结
坚持原则,主持公道,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同民族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敢于同各种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作坚决的斗争
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亮明态度,果断处置,敢于负责
四是引领文明风尚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努力弘扬新疆精神,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和善亲切、谦虚随和、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