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样式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
第五条校址:XX市XX街XX号
第六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主要任务第八条学校举办者是XXXX公司(或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学校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XXXXXXXX.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XX万元
第十条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培训,培训层次为X级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
第十三条办学规模:XXX人/期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
以下仅以董事会为例)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届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的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