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 年 12 月 9 日通过)总 纲 中国农工民主党是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由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中国农工民主党创始人、革命先烈邓演达等同志于 1930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创立了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确定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
1935 年 11 月,改党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率先响应中共《八一宣言》,走向同中国共产党合作抗日的道路
1947 年 2 月,确定党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加强与中国共产党全面合作,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1948 年 5 月,响应中共“五一口号”,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建新中国
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农工民主党团结爱国知识分子和进步人士,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共同奋斗,经受了血与火的考验,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工民主党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传承和弘扬爱国革命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贡献力量,这是中国农工民主党在长期艰苦曲折和不断前进的历史征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中国农工民主党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