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法治央企建设,保障公司改革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中国XX集团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权要担当、失责必究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公司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五条公司党委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一)促进公司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成立公司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公司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依法履职,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公司得到贯彻落实;(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党委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要求公司总法律顾问或外聘专职律师列席会议,并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坚持重视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