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禾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承诺根据合肥市2010-2011年度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文(招标编号为:2009CGFZ1379)要求,我方作为合肥市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在定点维修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肥市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市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利益,树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良好形象
二、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严格完成市属各级单位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三、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
我方将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悬挂由采购中心统一监制的“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汽车企业”的标牌和意见箱(费用由我方支付),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计价公式、中标的汽车维修收费报价、服务承诺、确保维修收费、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并提供《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工时定额》供送修单位查询,以便采购单位监督
汽车维修计价公式为:维修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零配件进货价×(1+加价率)
严格按照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收取维修工时费和维修零配件费,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的承诺;如价格有调整时,保证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中心,收费标准以中标报价为价格上限
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四、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
五、对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维修车辆,提供如下服务:1、全年每天24小时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5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