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温冷库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高低温冷库项目发包人:
承包人: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日期:二O一
日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高低温冷库项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钢结构、聚氨酯库板的安装等
4、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钢结构、聚氨酯库板工程
二、工期1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工期起算日期: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玖佰贰拾捌万陆仟陆佰伍拾捌元叁角贰分(¥9286658
32元),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付款方式:①、总价款分
次支付: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四、甲方义务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4、接到乙方验收的验收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验收;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3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8、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9、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0、提供本工程的全套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