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招收民用航空飞行学生的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招收以培养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为目标的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2体格检查鉴定结论体格检查鉴定结论分为:a
3一般条件3
1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下列影响正常功能的疾病或功能障碍:a
心理品质不良;b
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c
活动性、隐匿性、急性或慢性疾病;d
畸形、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e
长期使用某种物质而造成的身体不良影响或不良反应
2身高低于165cm不合格
腿长不足74cm不合格
体重指数(BMI)大于等于24或小于18
3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4遗传性疾病或其家族史不合格
5辅助检查结果明显异常不合格
4神经、精神系统4
1精神障碍及其病史和家族史不合格
2人格障碍不合格
3癔症、神经症不合格
4睡眠障碍不合格
5物质依赖、物质滥用不合格
6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不合格
7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不合格
8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不合格
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脑损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11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12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13肌肉疾病不合格
5心理学心理测试不及格不合格
承办单位:民用航空卫生处联系人:李哲电话:64092455(共21页)6呼吸系统6
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肺结核不合格
3气胸及其病史不合格
4胸腔脏器手术史不合格
7循环系统7
1心血管系统疾病不合格
2血压:收缩压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