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廉洁合格部门思路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推动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印发《“廉洁”合格乡镇和合格部门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XX年实施意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保证党的政策落实、践行优良作风、弘扬廉政文化、维护群众利益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保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着力构建具有特色的惩防体系,为“四个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努力达到“社会崇廉、制度严明、监督有力、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目标
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扎实、有效,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廉洁风气渗透到社会日常生活各个方面,廉荣腐耻的价值观得到普遍认同和遵循,传统美德和公平正义行为得到全社会普遍敬重和弘扬
反腐倡廉制度逐步健全,惩处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得到有效发挥,制度落实到位、执行有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面贯彻落实,人大、政协、司法以及舆论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权力运行始终阳光透明,逐步形成用权为民、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监督机制
全局上下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腐败和消极腐败现象降低到最低限度,各种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惩治
领导干部勤政为民、干事创业、第1页共3页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部门廉洁、法治、诚信、高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