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讲话稿汪忠春(2017年8月15日)尊敬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媒体朋友:刚才,我代表京口法院与京口公安分局杨局长就公安机关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签订了合作协议
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早在去年,我院就已经与京口公安分局、京口检察院、京口司法局、XX市律师协会就打击拒执行犯罪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今天签订的这个协议,重点就法院找人、查物寻求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
通过协议的签订,今后我院在找人查物,特别是查找车辆方面的效率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下面,我将京口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向各位通报一下:去年以来,我院紧扣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公开化执行、规范化执行、信息化执行等举措,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取得良好成效
2016年1至2017年8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848件,同比增长12
84%;执结5624件,同比增长10
19%;结案率82
13%;执行到位金额20
2016年我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评为执行标兵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执行工作有效开展的强大合力
主动向区委汇报执行工作难点,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在政府、人大、政协关心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下,成立由一把手院长挂帅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对执行工作进行强有力的监督指导
同时配强执行力量,实施执行警务化改革,执行员与法警交叉任职,执行局现有人员达36人,其中员额法官4人,派驻司法警察13人,配备执行专用车5辆
二、深化执行改革,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
一是推进审执分离改革
将执行裁决职能从执行局剥离,与审判监督庭一起归并入新成立的立案庭
二是试行繁简分流改革
将案件分成简易执行案件和普通执行案件
对简易执行案件实行快速第1页共3页执行机制,提升案件处置效率;对复杂执行案件强化悬赏执行、反规避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集中攻坚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