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下简称创建治理)工作成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加快发展意识,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创建全国第三批文明城市圆满成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测评标准和省委省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创建治理工作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市“3
15”创建动员大会精神,强力推进我局各项创建治理工作,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森林绵阳、畅通绵阳、清洁绵阳、宜居绵阳、和谐绵阳”的总目标
全面增强局系统文明程度、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高效的办事能力,提高绵阳城市建设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大力提升城市功能,使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a级标准,跨入第三批全国文明城行列
二、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一)领导责任分工局长段扬对创建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副局长殷德辉对创建治理工作具体负责,党委成员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二)软硬件环境打造1、局党委委员园林处处长管小红主要负责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等硬件建设工作
6月底完成2、局党委委员城管办主任申泽主要负责城市建筑立面改造、风貌打造和城市管理软件建设等工作
6月底完成(三)建立健全督查体系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殷德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跃年,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张军主要负责创建治理工作的全面督查和局机关系统各单位创建及资料准备工作
此项工第1页共4页作时间延伸至文明城市考核验收结束
(四)部门责任划分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在做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创建治理目标任务的同时,全面抓好本单位的创建治理工作
系统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和科室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任务见附1、附3)三、阶段划分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