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省、市、县委关于20XX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在镇派驻工作指导组的指导及上一届委员会主持下进行,采取“两推一选”方式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然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三、村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名。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推荐,再召开群众代表合议进行信任投票,经镇党委考察,按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研究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四、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差额投票选举产生,预备人选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五、正式选举前,应核实参选人数,向大会主持人报告,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六、每一名党员在正式选举申只有一个投票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不准委托其他党员投票。七、正式选举采取集中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填写选票时必须独立填写,不得交头接耳。因故不能填写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意志代写,但必须由本人亲自投票。八、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格内空划“〇”,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〇”。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第1页共7页的部分无效。九、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十、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十一、大会选举时,会场设1个投票箱。首先由监票人投票,接着由上一届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党员依次投票。十二、大会选举设监票人名。监票人由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十三、本选举办法提交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后实施。第二篇: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0XX年8月25日龙泉镇卫生院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出席中国共产党龙泉镇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卫生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四、卫生院党支部出席中国共产党龙泉镇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2名,应选1名,差额1名。五、在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六、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第2页共7页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o”;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再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o”,不划“o”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到最后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