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性金融商品期末報告與業師心得指導老師:范麗雪老師班級:四財金四A學號:4960S073姓名:林姿萱ㄧ、定義:衍生性金融商品乃由金融市場中現貨基本交易商品,如股票、外匯、利率等所衍生出來的金融工具
二、基本類型:(ㄧ)遠期契約:非定型化契約,違約分險由買賣雙方自行承擔
(二)期貨契約:定型化契約透過期貨交易所居間撮合,違約風險由結算機構承擔
三、交換契約:乃指交易雙方同意於未來某依特定時間內彼此交換一系列不同現金流量的ㄧ種契約,最常見是利率交換其由兩個交易主體,約定在相同的名目本金貨幣金額下,定期進行利息交付交換
四、選擇權:選擇權是一種允許買方在某特定的時間內或時點,以約定的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標的物的權利,選擇權是一種衍生性商品,它是一種契約,契約持有者在支付權利金後,擁有在未來的ㄧ段時間內或某一特定時日,以約定價格買入或售出一定數量標的物之權利,此權利可以執行,也可以放棄而讓此契約於到期時自動失效,端視執行是否有利可圖而定
(ㄧ)美式選擇權:選擇權之持有者,在合約到期時,或到期前任何時點,均有權要求履約,行使權利
(ㄧ)歐式選擇權:選擇權之持有者,在合約到期時才有權要求履約,行使權利
五、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轉變:期貨、選擇權、遠期、交換等四個基本衍生性商品,再依「直接衍生」或「組合衍生」的方式,可以再進一步設計出其他衍生性商品,直接衍生者可創造出「再衍生性商品」;組合衍生者是將基本衍生性商品與固定收益商品加以結合,形成所謂的「結構型商品」
六、結構型商品:結構型商品與一般債券的不同之處,在於結構型債券所需支付給投資人的收益(包刮利息與到期贖回本金),取決於特定連結標的資產(如股價指數、商品指數及通貨膨脹指數),之價格走勢,故結構型債券一般又稱為「混合式證券」或「合成式證券」,在台灣市場上一般簡稱為「連動債券」,結構型商品的種類繁多,很難用ㄧ標準作有系統的分類,ㄧ般是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