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公众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燃气安全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的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燃气管道是指供应、输送和使用燃气的管线,包括高压输气管道、中压应急管道和低压用户管道
第四条燃气管道运行维护管理应以人民安全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规范、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管道运行维护应依法依规进行,燃气企业应承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应加强组织和协调
第二章管道运行管理第六条管道运行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和职责,对管道的运行进行全面监测、检测和隐患排查
第七条高压输气管道和中压应急管道的勘察、设计、建设和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管道运行中发现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紧急处理,确保公众安全
第2页共4页第九条管道运行维护期间,禁止擅自施工或破坏管道,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管道运行维护期间,禁止通过管道进行非法开采、抽取燃气,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管道运行维护期间,禁止将危险品、易燃物质等与燃气管道接触,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十二条管道维护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计划、维护标准、维护方法和维护记录等
第十三条管道维护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清洗、检测、修复和更换等
第十四条管道维护应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确保维护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管道维护期间,应加强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措施,确保维护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管道安全监测第十六条管道安全监测应建立全程监测和实时监控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温度、压力、液位和漏气等指标的监测
第十七条管道安全监测系统应联网管理,及时预警并报警,确保运行安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