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为切实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导向作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全力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围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线,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推动水稻、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和食用菌、果树、茶叶、蔬菜等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托管,聚焦解决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目标任务2024年,全县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1万亩次
三、实施内容(一)补助范围及对象对购买服务生产水稻、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和果、茶、菜、菌等特色经济作物的进行补助,包括耕地、种植、收获三个关键环节
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并实际发生的作业量(不含跨县域服务)纳入补助范围
服务主体流转土地由本主体经营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补助对象为提供服务的服务主体和接受服务的农业经营者
(二)遴选服务主体承接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1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2
应有一定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3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及其他能力;4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5
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接项目;6
列入上年县级名录的服务组织优先作为项目承接主体
有意向开展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组织,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托管服务
(三)补助方案1
补助资金安排今年上级下达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80万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