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退休返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绩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退休返聘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各类组织和单位的退休返聘人员。第三条退休返聘人员是指已经退休的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按规定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的人员。第四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挥自己在工作中的优势,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退休返聘人员工作岗位和任务,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第六条单位应当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使其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第七条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章退休返聘人员的条件和程序第八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二)在职期间表现良好,没有重大纪律问题;(三)与单位愿意继续合作,双方均达成一致意见。第九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人员的招聘程序,经过面试、考核等环节,确定合适的退休返聘人员。第十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事项。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其工作岗位和任务。第三章退休返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退休返聘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相同的权利,包括工作待遇、培训机会、休假制度等。第十三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的重要信息。第十四条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应当建立互信互助的关系,共同促进单位的发展和进步。第十五条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不得违法违规,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第四章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第十六条单位应当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善待退休返聘人员,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关爱,激励他们为单位的发展尽职尽责。第十九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为其提供晋升和晋级的机会。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单位管理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