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第九章评分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各项技术和服务因素及性价比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货物的性能;2
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规格要求的偏离;3
企业实力及品牌知名度4.付款条件;5.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6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等;7
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8
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将投标人资信、业绩、投标产品质量、品牌、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1-2名预中标单位
满分100分,分值分配比例为:资格评审20分(包括企业实力、同类项目销售情况、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企业财务状况等);技术部分50分(包括相应技术参数、产品供货情况、售后服务内容等);投标货物报价水平30分以合格投标人的平均评标价格为基准价,上下偏离加减分方法
基准价的计算:1
1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有效评标的得分计算:2
1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基准价时,得30分;2
2高于基准价时,每高3%减1分,最低20分;2
3低于基准价时,每低3%减0
5分,最低20分
三、中标基本条件:1.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实质性要求;2.投标货物性价比对采购人有利;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附:评分表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得分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响应程度25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25分;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有负偏差情况的,每偏离一项减3分
0-25分2投标货物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投标人可证明提供的产品及专利技术等在相关领域所处的领先地位和质量)10分先进、可靠6-10分较先进、较可靠1-5分不先进、不可靠0分3投标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供应情况3分好3分一般1-2分4安装、调试的承诺2分好2分一般1分5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的保证措施3分好3分一般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