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会议事规则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民奖惩的办法以及村(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草案)4、讨论决定村助理会计、调解、治保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
5、讨论决定抵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资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支部书记委托也可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各委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2、村助理会计可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其它人员也可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村助理会计(文书)负责记录,村助理会计未列席的,由组织委员记录
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1、村两委会议的议题由村两委委员召集人提出,经村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委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第1页共2页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
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能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委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