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2024年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____年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国铁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协调、管理和指导。第三条办公室的任务是:指导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对铁路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组织编制铁路安全规程和标准,加强铁路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铁路安全问题,处理和调查铁路安全事故,提出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国际合作,推进铁路安全现代化建设。第四条办公室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二)监督和检查全国铁路安全情况,提出安全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三)组织编制铁路安全规程、技术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国内外铁路安全法规的研究和借鉴;第2页共6页(四)推动铁路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提高铁路安全保障能力;(五)加强铁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六)组织开展铁路安全技术交流和合作,加强国际铁路安全交流与协作;(七)组织处理和调查铁路安全事故,提出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事故调查报告;(八)及时发布铁路安全信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铁路安全的认知和支持;(九)指导、协调、管理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推动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十)对重大铁路安全问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和措施;(十一)协调解决铁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十二)承担交通部、铁路总公司和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五条办公室设立内设机构和各类岗位,包括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科室主任等职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组、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等临时机构来开展具体工作。第二章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管理第3页共6页第六条办公室是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协调、管理全国铁路安全监察工作。第七条办公室对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进行统一规范,协调各地区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推动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第八条办公室制定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组织管理规定,明确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规范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操作,确保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工作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统一性。第九条办公室组织对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督促和指导铁路安全监察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第十条办公室建立和完善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铁路安全监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监察能力。第三章安全规程和标准的制定第十一条办公室根据国内外铁路安全实际和发展需求,组织编制铁路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确保铁路安全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第十二条办公室加强对铁路安全国内外法规的研究和借鉴,及时修订和推出铁路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第4页共6页第十三条办公室加强对铁路运营标准和工作程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铁路运营活动符合铁路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第十四条办公室组织开展铁路安全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新技术、新设备在铁路安全领域的应用和推广。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第十五条办公室负责组织铁路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提高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第十六条办公室推动铁路安全技术交流和合作,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推动铁路安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第五章铁路安全事故处理和调查第十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处理和调查铁路安全事故,成立事故调查组,制定事故调查程序和报告要求,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原因分析工作。第十八条办公室提出铁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协助组织事故处置工作,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及时、科学和有序进行。第十九条办公室对铁路安全事故进行定期分析和总结,提出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预防的建议和措施。第六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