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2024年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____年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国铁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协调、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办公室的任务是:指导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对铁路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组织编制铁路安全规程和标准,加强铁路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铁路安全问题,处理和调查铁路安全事故,提出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国际合作,推进铁路安全现代化建设
第四条办公室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二)监督和检查全国铁路安全情况,提出安全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三)组织编制铁路安全规程、技术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国内外铁路安全法规的研究和借鉴;第2页共6页(四)推动铁路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提高铁路安全保障能力;(五)加强铁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六)组织开展铁路安全技术交流和合作,加强国际铁路安全交流与协作;(七)组织处理和调查铁路安全事故,提出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事故调查报告;(八)及时发布铁路安全信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铁路安全的认知和支持;(九)指导、协调、管理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推动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十)对重大铁路安全问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和措施;(十一)协调解决铁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十二)承担交通部、铁路总公司和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办公室设立内设机构和各类岗位,包括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科室主任等职务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组、小组和专家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