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部门排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排查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由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分局部门、所站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要在每季度初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每年12月底前开展综合性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
分析评估的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可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
分析评估的内容要针对分局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火灾形势、火灾防范工作、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救援能力等
分析评估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专报上级,并报驻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五条每年要组织部门、所站,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开展管护所站、居民区、木材检查站、宾馆、办公区域、公共娱乐场所等的消防安全检查;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制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计划,督促行业、系统内部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第六条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每季度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至少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并增加对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频次
第七条各部门要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针对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八条要建立消防监督错时检查制度,错时检查每月至少第1页共13页进行1次,检查时间为工作日8小时以外以及其他休假日、双休日、国家法定休假日
错时检查要将宾馆、公共娱乐、所站、居民区、办公区域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职责履行、建筑消防设施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