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史馆建设实施方案为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内涵和特色,加快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步伐,促进乡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传承和保护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通过深入挖掘村情村史,充分展现乡土文化和民俗风情的独特底蕴,展示名人志士的美好事迹,反映人民群众奋斗创业的光辉历程,激发农村广大群众对美好家园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教育和引导他们尊重优秀文化传统,发扬优良民俗家风,留住乡愁乡情,共同缔造美好人居环境,为建设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为主题”提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建设原则(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要把村史馆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村史馆“存史、资政、育人”的积极作用,协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以人为本,明确主体明确和强化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在村史馆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他们建立村史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各村的村史村情、文化底蕴和民俗风情
一切从村落的地容地貌、经济基础、文化遗迹等实际出发,不搞大拆大建,不照搬、不复制,建设各具特色的“一村一品”村史馆示范点
(四)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突出工作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先第1页共3页行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建设内容(一)设置标准各乡镇选址在发展基础好、有鲜明文化底蕴和特色的村建成至少1所村史馆示范点
发挥示范点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各行政村(社区)建设1所村史馆
(二)选址及面积标准村史馆选址要立足安全便利,充分利用本村现有各类公共房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