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州林业局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根据全县林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一)高度重视,突出宣传重点以“六五”普法为契机,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二)形式创新,提高宣传水平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采用讲座、培训等多种方法,利用广播、电视、内部刊物、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全县林业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不断增强,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有利于我系统组织群众、引导群众、依靠群众和融洽群众,为开展全县林业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在普法实践中,我们将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途径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同时从提高普法的水平入手,在形式上、载体上不断创新。(三)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一是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在我局机关内部及下属各单位中,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林业法律法规,让职工掌握法规政策,做到有法可依,遵章执法,条款适用。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对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培训,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常用法律法规聘专业人士进行系统讲解,努力提高各执法人员素质,在林业执法工作中务必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良好林业执法形象。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切实保证办案质量第1页共4页一是要求全县林业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的岗位职责。遵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行政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局主要领导审批制。加快处罚案件的办速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处罚到位。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人员从发现案源开始,直到立案、调查、归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要求。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所有执法人员在当场检查和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严格按照先立案调查取证再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三是做到案件资料合法完备。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程序合法,立案审批表记录详细,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来源、案情记载齐全、准确,有承办人意见、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立案后,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以及各种证据笔录,搞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在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由和依据,与当事人说明清楚。当事人不要求听证的,在规定日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及《没收实物收据》,所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当事人按照处罚决定改正违法行为,接受处罚后,填写结案报告,案卷归档。(二)以大检查为契机,加强管教育,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林业基层执法单位“窗口”形象,体现林业执法单位的精神风貌和执法者素质。在依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检查人员轮流分班上岗,24小时值班。如遇群众举报,其余人员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执行公务。检查人员上岗时,做到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佩带统一标志和木材检查执法证,按交通规则示意停车,文明执法,礼貌待人。认真审核“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第2页共4页检疫证”、“野生动植物运输证”。实行逐车登记,对手续齐全,证货相符的车辆在运输证上加盖验证章登记后予以放行。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局法制办、监察室对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