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林道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各有关镇人民政府:林区道路建设是山区镇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林业现代化、集约化经营,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是一项民心工程。为确保这一民心实事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区委《关于建立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区委[*]112号)和《余杭区林区道路建设总体规划》等要求,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推进林区道路建设步伐,大力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二、建设范围山区林道建设项目的实施范围限于瓶窑组团的百丈、鸬鸟、径山、黄湖和瓶窑五个重点竹产区镇。三、目标任务20XX年计划完成林道建设任务80公里,20XX年完成林道建设任务100公里。通过二年时间的努力,使我区五个竹产区镇的林区道路有效供给基本满足、结构基本合理,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林区道路网络,达到省级竹子示范园区林道建设密度(每万亩30公里)的要求。四、建设标准(一)路线走向林道路线走向要与沿线地形、地貌、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尽可能避免穿越地形不良等特殊地段,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珍稀植物,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协调”。在陡岩、急弯、沿河等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二)路面质量第1页共4页路面为砂石路面,采取有效措施压实、平整路面;路面排水设计与沿线桥涵排水、农田水利排灌等系统相结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错车道应当设置在视野开阔,驾驶人员能看到往来车辆、便于车辆交汇的有利地点。集散场一般应设置在林区道路的尾端。(三)具体技术指标1.长度与宽度。林道长度每条不少于500米、宽度不少于3.5米(单向行驶)。2.排水沟。林道迎水面应设置边沟,深40公分以上、宽40公分以上。3.最大纵坡。林道最大纵坡不超过10%。4.最小弯道半径。林道最小弯道半径不小于20米。5.错车道。每隔0.5公里设置一个错车道,错车道段路基宽度不小于6米、长度不小于10米。6.集散场。每条林道须建1个或1个以上用于堆放竹木和林副产品的集散场,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以适应本林区产品堆场和运输车辆调头为宜)。五、项目实施(一)建设主体各有关镇人民政府为山区林道建设工程的建设主体,行政村为实施单位。各有关镇负责协调项目前期政策处理、组织项目申报与实施、监管工程质量、实行专项资金管理,提供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审计的所有工程资料,落实运行管理措施等工作。(二)操作程序1.编制林道建设年度计划。根据《余杭区林道建设总体规划(*-20XX年)》的规划内容,按照区政府提出的“五年规划三年(*—20XX年)实施”的要求,编制好20XX年、20XX年二年林道建设计划,区林水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实施,并下达年度建设计划任务。2.编制建设林道初步设计方案。各镇政府接到林道建设计划任务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交通、市政等专业设计机构进行建设林道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初步第2页共4页设计方案按林道建设标准编制完成后,以镇为单位上报区林水局,区林水局牵头组织专家会审。经会审同意后的林道工程,报财政资金审核。3.立项审批。各有关镇政府对本区域内的林道工程项目(经财政资金审核通过)报区发改局,进行建设工程立项审批。4.项目实施。各有关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工程施工前须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具有一定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水利、交通、市政等资质的单位),并按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和资金管理。具体按《关于转发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政办[*]283号)执行。5.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各相关镇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区林水局:⑴工程竣工报告;⑵工程设计资料(重大设计变更、竣工图等)及批复文件;⑶招标文件与开标记录及施工单位合同;⑷工程实施总结(含业主、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