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村务监督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级组织和农村干部的民主监督,现就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通过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对农村财务、村级事务和农村干部作风的监督,促进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规范化管理,建设“阳光村务”,进一步转变农村干部作风,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机构设置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由镇党委分管副书记任主任,镇纪委书记和挂管区党政成员任副主任,镇组织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经管统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包村机关干部和部分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关心集体、具有较高威信的农村老党员、老干部任委员
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村设立村务监督员
村务监督员每村一名,由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兼任,实行镇党委、政府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
村务监督员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对镇党委、政府负责
三、职责任务(一)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任务1、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会议,总结交流工作情况
2、收集监督委员会委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后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
3、对村务监督员反映的村级组织或农村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协调有关单位纠正或查处
4、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二)村务监督员职责任务第1页共3页1、对村级重大事项“四权”决策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村务监督员应参加决策重大事项的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后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对重大事项不按“四权”程序决策的,村务监督员有权向村“两委”提出质询、要求纠正,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2、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村务公开的内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