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意见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近年来,我市各地全面贯彻国家《森林防火条列》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认真落实各项防扑火措施,在遭受连续多年干旱,防火气候十分不利,防火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畜伤亡事故,火灾次数和损失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全市收缩转移战略的实施,森林草原防护面积的扩大和林草可燃物的超标,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为进一步加强防扑火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安全、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努力提升防扑火工作管理水平(一)建立和完善防火组织机构
各旗县市区、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重点火险区要保证嘎查村有防火组织
县级防火指挥部要设一名专职指挥,苏木镇、重点火险区嘎查村要有一名副职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形成自上而下精干、高效、协调一致的防火组织指挥体系
要加强县级防火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功能,建设现代化平台,为防扑火指挥提供保障
(二)加强防扑火队伍建设
各旗县市区及苏木镇级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农牧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以及铁路和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专业、半专业、群众义务扑火队伍,重点火险区苏木镇、国有农牧林场至少要组建一支“521”特快扑火队伍
已经组建扑火队伍的地区,要根据实际需要,充实力量,优化装备,强化培训和实战演练,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综合作战能力
尚未组建扑火队伍的地区,要尽快组建
各类防扑火队伍必须接受当地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其机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强化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第1页共6页(三)落实防火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