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现将该计划要点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计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二○一○年五月四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要点指南)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措施,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2010—2012年,三年引领45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其中,2010年不少于10万人,2011年不少于15万人,2012年不少于20万人
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都得到创业培训,准备创业的大学生都得到创业指导服务
市场导向的大学生创业机制初步建立
三、主要任务第1页共3页(一)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
按规定认定创业培训(实训)机构,选评一批创业培训师和讲师
探索建立模拟公司、信息化创业实训平台等,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或演练
进行求职登记的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积极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邀请创业成功人士为在校大学生传授创业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