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执法责任制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护全县森林资源,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依法推进我局在处理涉林案件及林政、森保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县林业生产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我局按照《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紧紧围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以“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执法”为目标,以逐步建立完善“目标管理机制、执行责任机制、公开透明机制、考核评议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为抓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树立公正、高效、和谐的执法理念,巩固执法责任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在林业领域的深化发展,依法治林,更好的保护全县的森林资源,为建设生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总体目标和要求是,通过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使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执法”的目标,达到“业务流程标准化运作、工作环境标准化塑造、队伍建设标准第1页共4页化管理、工作绩效标准化考评”,使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都知道在其执法活动中应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三、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一)将执法权限法定化,明确执法责任,确保执法程序正规、合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二人以上办案,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出示检查证件和检查通知书,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和告知制度。二是编制执法权限目录,规范权力运行。主要执法行为按照涉林案件类、林木采伐许可类、森林资源保护类等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三是明确岗位职责,设置科学的岗位责任体系,执法人员全部定岗定责,实现了岗、责、权的统一。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考核到人,层层负责,对上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既要做到实体上合法,更要做到程序上合法,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正规、合法。(二)将执法案卷分级分类管理,保证存档案卷更加规范化一是将执法案卷按照涉林的治安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林木行政许可,森林资源保护等不同类别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建立各自的卷宗档案,层次分明。二是案卷归档标准化。资料用纸、订装进一步规范,卷宗目录、封面主题、背脊书写要清晰齐全。资料内容全面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局的要求填制,做到环环相扣,既不脱节,又不节外生枝。三是在执法资料的采集、整理、移交、保管等环节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控制严密。(三)将执法裁量标准化,严格监督执法行为,公开执法内容,力争实现执法零过错目标一是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执法方式等均按法律规定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和《县森林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做到相同案情相同处理,避免畸轻畸重,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三是按月通报执法考核情况,找出易产生过错的原因,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第2页共4页的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执法责任人,避免再次出现过错。四是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公开执法内容,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