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生态与营林生产可持续发展探讨一、林业生态与营林生产实现可以持续发展的理论分析营林生产并不同于工业生产或者农业生产,可以依靠产出的产品来获得经济效益,而营林生产的经济效益主要是依靠对林业资源的采伐来获得
众所周知,林业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在营林生产的过程中,因此要保持伐种结合,在采伐的同时,也要保证新苗的培育与种植,使林业资源始终能够可持续性发展
从以往的工作情况来看,我国主要采用的是粗放型的营林生产方式,对于造林与护林方面的结合工作做得并不完善,因此造成林业资源被大量破坏
如今,人们已经逐渐识到林业资源对人类生活的重要性,国家也采用了集约型的管理方式代替了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方式,既可以对林业资源进行有效的经营与保护,又可以促进营林生产经济效益的提高,最终实现“双赢”
二、林业生态与营林生产的矛盾与联系1
林业生态与营林生产之间存在的矛盾林业生态与营林生产之间受到利益变化的影响,产生了一种相互制约的矛盾关系
由于利益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利益的取向也就产生一定改变
林地区域的承包人在林地区域林业资源的种植、看护等方面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由于承包人所承包的林地区域属于其个人的经营项目,经营的目的在于最大程度的获取经济利益,而承包人在进行林木采伐的时候,容易忽略对林木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性的考虑
从长远的角度上来看,这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生态效益的行为,并不能使承包人获得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
不顾林业生态环境的砍伐,只会使该地区的林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最终导致无树可砍的情况
也不能完全禁止对林木的砍伐;如果施行只种不砍的政策,那么将会使林木区域的承包者失去承包的动力,不利于林业生态的发展
因此,在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时,要根据林木区域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的方法来对其进行衡量,并制定合理的采伐标准,既要满足承包者对营林生产的利益要求,又要保证林业生态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