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专科《法理学》问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4)电大专科《法理学》问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4)问答题1.确定法律规范效力等级的一般原则有哪些?答:(1)不同机关制定的法律,遵循“上位法优予下位法”原则。(1分)确定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首先要看它们的制定机关。如果是出自不同的国家机关,那么应当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2分)按照各自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下级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不得与上级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相冲突,如果相冲突则无效。(2分)如果法律的制定机关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那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它们的效力等级。(2分)(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遵循“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原则。(1分)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要根据其内容和生效时间来确定效力。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这被称为“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2分)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这被称为“新法优于旧法”原则;(2分)如果是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则由其制定机关裁决。(2分)(3)如果一国法律渊源体系中包括非制定法,如习惯法、判例法等,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效力一般均高于非制定法,仅在特殊情况下才可能有例外。(1分)2.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如何看待法律与习惯的冲突与协调?答:习惯代表了社会生活的“乡土性”、地方性方面。社会习惯的范围比较宽泛,如传统风俗习惯、民族生活习惯、乡村约定性规范、商业性惯例、交易习惯等。(2分)(1)法与习惯的关系呈现出复杂情形:习惯对法有积极作用,也会有消极作用;同样,法律对习惯的维系有积极作用,也会有消极作用;法律可能取缔习惯,习惯也有可能对抗法律。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2分)(2)在中国这样一个正在急剧社会转型而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很多按照民间习惯进行的行为,可能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甚至有可能被国家取缔。社会习惯往往被视为落后的、阻碍社会进步的应该被改造的东西,而法律就充当了改造习惯的重要工具。这便导致了法律与习惯的冲突。(2分)(3)在现代化进程中,国家越来越重视发挥法律的功能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法律永远耍为习惯等其他的社会调整措施留有余地,也要充分尊重其他的社会调整方式。国家应该正视其积极功能,尤其是对于避免纠纷,解决纠纷的功能。这样,法律调整的最大潜力才有可能发挥出来。(4分)(4)国家法律的强势和强制,可以克服民间习惯调整的某些弊端,比如某些习惯规范蔑视人权、助长特权、过于封闭保守等。在涉及到国家的基本责任、严重耐事犯罪、基本人权保护等问题上,法律应该保持其优先性和强硬姿态,不能轻易向民间习惯妥协,而需要以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当然,在这类司法案件涉及到个案正义的情形时,仍需要考虑民俗民风习惯、宗教等因素。(3分)看论述情况,酌定。(2分)3.我国法学体系的六大分支包括哪些?答:(1)理论法学(1分)这是研究关于法的本质、发展规律等基本原理、学说、概念的学科,包括法哲学、法理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监督学等。(2分)(2)法律史学(1分)这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包括法律制度史、法律文化史、法律思想史。(2分)(3)国内部门法学(1分)这是研究法的不同部门的法学学科,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婚姻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生态环境法学等。(2分)(4)外国法学(1分)这是专门以外国的法律制度和学说为研究对象的学科。(1分)(5)国际法学(1分)泛指一切研究调整涉及国家之间的法律制度的学科,包括国家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刑法学等。(1分)(6)边缘法学(1分)这是法学与其他科学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结合起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包括法医学、物证技术学、法律心理学、司法统计学等。(1分)4.我国审判机关适用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1)正确。(1分)首先,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实充分;(1分...